红星美凯龙买家具建材及家装8.5折返现金
北京红星美凯龙买家具建材及家装 8.5折返现金
本商场定于2007年12月29日—2008年元月6日期间,开展 “喜迎2008 到红星美凯龙买家具、建材、家装成交后8.5折返现金”活动,您只要在北京红星美凯龙两店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或签订家装合同(家具、建材须交全款、家装须交合同首付款)即可获得成交后相应折扣现金返还。
1.活动时间:2007年12月29日—2008年元月6日期间。
2.活动期内,顾客在红星美凯龙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或签订家装合同(家具、建材须交全款、家装须交合同首付款)即可获得成交后实付金额15%的折扣现金返还(例:顾客购物10000元,成交后可获得折扣现金1500元)。
3.活动期内,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所获得的折扣现金返还最高限额为5000元。
4.在本商场购物,消费者必须持销货凭证由厂家营业员陪同到楼层收银台审核、交款,并到总服务台加盖售后服务章参加活动(家具、建材须交全款、家装须交合同首付款)。
5.顾客当日累计在本商场购买家具、建材、签订家装合同消费金额满5000元以上,即可免费获得相当于购物金额1%的等值保洁券(顾客凭商场统一商品销货单到一楼客服中心领取相应额度的保洁券)。顾客消费金额在5000元以下,可享受商场免费地板保养1次。
6.顾客如果使用的是支票、汇票,其款项必须在活动期内到账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7.如出现参加本次活动的顾客退换货的情况,需先退还所获得的折扣现金及所得保洁券,如果保洁券已经使用需退还等值现金,然后办理退换货手续。
8.北京红星美凯龙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商品同期价格保持低价位,如有高出其他同类市场部分,(特卖品除外)一经确认,差额部分3倍返还给消费者。
9.凡不是在活动期内,消费者已购买或已交纳定金的商品,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10.参加本活动的顾客不能再参加北京红星美凯龙同期推出的其它促销活动。
11.参加本次活动不能参加积分。
12.参与本次活动的顾客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细则。
天津喜迎2008 到红星美凯龙买家具、建材8.5折返现金
本商场开展“喜迎2008 到红星美凯龙买家具、建材8.5折返现金”活动,您只要在天津红星美凯龙两店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并付齐全款即可获得实付金额15%的现金返还。
1.活动时间:2007年12月8日、9日、15日、16日、22日、23日、29日、30日、31日及2008年1月1日至6日。
2.活动期内,顾客在红星美凯龙参加活动的厂家处购买家具、建材并付齐全款即可获得成交后实付金额 15% 的折扣现金返还(例:顾客购物10000元,成交后可获得折扣现金 1500 元)。
3.活动期内,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所获得的折扣现金返还最高限额为5000元。
4.在本商场购物,消费者必须持销货凭证由厂家营业员陪同到楼层收银台审核、交款,并到总服务台加盖售后服务章参加活动。
5.活动期间顾客如果交纳的是购物定金,在货款交齐后享受此活动, 超过活动期后货款仍未交齐将不再享受此活动政策。
6.顾客在活动前购物并交纳定金,在活动期间交纳购物余款的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7.顾客如果使用的是支票、汇票,其款项必须在活动期内到账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8.参加本次活动的消费者须在活动日期内携带相关凭证办理现金返还手续,活动结束后不予受理现金返还。
9.如出现参加本次活动的消费者退换货的情况,消费者需先退还相应折扣的优惠现金,然后办理退换货手续。
10.在本商场所购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商品,同期价格如高出其它同类市场(特卖品除外),一经确认,差价部分三倍返还给消费者。
11.参与本次活动的消费者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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