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活动细则) 装修
一、活动时间:2006年12月23日—2007年1月20日
二、活动地点: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
三、活动规则:
1. 凡于活动期间,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购物消费满1000元以上的顾客,均可得到各收银台或服务台发放的抽奖奖券,参加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月7日、14日、21日(四个周日),上午10:00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正门外举行的现场抽奖活动。
2. 参加上述抽奖活动时请将抽奖券副券投入抽奖箱,并保存好正券,以便开奖后兑奖。(注:抽奖当天购物签单的顾客只能参加下一期的抽奖活动)
3. 抽奖当日由蓝景丽家工作人员从现场顾客中请出抽奖人员现场抽奖。抽奖顺序由低至高,由蓝景丽家工作人员组织监督。
4. 获奖顾客可凭中奖奖券正券、有效身份证、购物凭证到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东侧一号办公楼二层收款处兑取奖品提货单,三日内凭提货单及销售合同在商城大厅总服务台领取相应奖项。
5. 由于部分厂商未能参加此次活动,敬请顾客予以谅解。
四、时间安排:
1、投奖:抽奖券盖章指定日上午10:00—10:59(过期作废)
2、抽奖:抽奖券盖章指定日上午11:00整(过期作废)
3、兑奖:抽奖当日即开可兑,兑奖有效期为三天(不含中奖当日),过期按自动弃奖处理。
五、抽奖券领取标准:
当日购物累计1000~1999元,领取抽奖券一张
当日购物累计2000~2999元,领取抽奖券二张
当日购物累计3000~3999元,领取抽奖券三张
当日购物累计4000~4999元,领取抽奖券四张
以1000元为单位类推
六、每周奖项设置:(中奖者奖品自提)
一等奖2名, 奖价值4990元液晶电视1台;
二等奖4名, 奖价值1800元电动自行车1辆;
三等奖8名, 奖价值468元DVD 1台;
四等奖16名,奖价值185元加湿器1台;
七、退货办法:
凡于活动期内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参加抽奖活动并中奖的顾客退货时(含部分退货),请务必与参展商一同到本商城财务部退回所中全部奖项或等值现金,经核实销售合同并加盖专用章后方可与参展商办理退货手续。
|